法律分析:
当出现收货方拒付运费的情形,并因此发生纠纷时,发件人、货运公司、收货方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,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、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,货物的名称、性质、重量、数量,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。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,造成承运人损失的,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